《LC-04大数据服务基地建设单元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点击数:482025-10-16 15:2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保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LC-04大数据服务基地建设单元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本项目为LC-04大数据服务基地建设单元中的4号地块,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柴楼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3550°,北纬38.89857°,占地面积为52821.3m2(约合79.23亩),原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

3.地块基本信息:

该地块地块东侧为中铁建投冀中保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南侧为城市绿地绿化用地,西侧隔城市绿地为长城北大街,北侧为柴楼村农用地。地块历史情况早期主要作为农用地和村居民区利用,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废品回收站,废品回收站于2022年拆除;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池区分局关于征求LC-04大数据服务基地建设单元4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函》,调查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LC-04大数据服务基地建设单元中的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要求,根据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合理布设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山西晋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1.通过调查结果可知,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该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可以作为居住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教育用地开发使用;

3.本次调查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评价体系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重新开展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4.在后期地块开发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如果发现地块有疑似污染情况应立即上报环保部门。

 

 

报告编制单位: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腾腾

联系电话:18230111217

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

上一篇:河间市2025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310-5656133   0310-5602962
  • 电话:15031088999 
  • 传真:0310-5669863
  • 邮箱:hengyijiance@163.com
Copyright © 2021 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6018759号-1   站点地图

技术支持:网加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