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点击数:10752024-01-04 08:57:58 


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交河镇三里庄村村北620米、海天线南侧,占地面积为14121.73m2(合21.1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6.30253°E38.02683°N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2022218日)依照城镇规划,调查地块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受泊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和深入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取得的地块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后,编制了《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

我单位于2023927日将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2023107日方案反馈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系统,20231020日通过系统,经入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在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20个土壤采样点送检土壤样品61组,包含6组平行样品;5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包括地块外布设的1地下水对照点位送检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1组平行样品。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_T5216-2022)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及依据HJ25.3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pH值、硫化物无相关评价标准说明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地下水点位污染物含量超标的污染物主要受原生地质和区域背景影响。说明本地块地下水中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本报告可作为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的依据。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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