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6312023-11-19 09:26:42
受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1209) 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本年度共布设12个土壤点位、7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1个对照井)。根据实际钻探情况,土壤、地下水采样点及采样深度与自行监测方案一致。
1、土壤
本年度送检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9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锌、锰)、7项VOCs(氯仿、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共20项。
土壤环境整体呈弱碱性;砷、镉、铜、铅、汞、镍、锑、氯仿、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类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水溶性氟化物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锰未超过推导值8240mg/kg。
2、地下水
本年度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新建水井AS01、CS01、FS01的送检样品有检出的污染物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锑、蒽、荧蒽、二苯并[a,h]蒽、苊、芴、苊烯、石油烃(C10-C40)共29项;原有水井的送检样品有检出的污染物包括pH、锰、锌、氟化物、汞、砷、铬(六价)、锑、蒽、荧蒽、二苯并[a,h]蒽、苊、芴、苊烯、石油烃(C₁₀-C₄₀)共15项。
送检样品中色度、pH、氯化物、锌、氨氮、钠、汞、砷、铬(六价)、锑、蒽、荧蒽的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的浓度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铝、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锑存在部分点位监测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的情况,超标率在16.7%-100%不等;其中锰、氟化物、锑为关注污染物。苊、芴、苊烯无相关标准,暂不进行评价。